文化研究

指導教授: 劉紀雯 (Kate Liu)

Name: 高維泓 (Eric W. H. Kao)

No: 483200039

彩色蕾絲,多重脈絡
--探討女同性戀社群的複合面像 
A. 非線性文化--「女同志語彙」
B. 是誰該束胸?-從女同性戀者的性愛需求論性別認同
 

索緒爾(Saussure)對符號學研究範圍有此一界說:「符號學是研究既存在社會結構下,各種符號(sign)的科學。」( 16)符號學研究的不僅是由意符(signifier)、意旨(signified)所組成的單一符號、而使更追根究底地探究隱藏在符號之後的「文化」脈絡。在符號學者眼中,「文化」不單純是某個民族精神與物質文明的總稱,而被視為一種可解析的「語言」;或者說是包含著操縱某一社群團體的種種「論述」(discourse)。「女同性戀」此一辭彙,或者說是此既存的社群團體,即是建構在某種文化意識下,常被汙名化的某一「符號」。(, 30)從外緣的角度看女同性戀,其主體位置--如果被二元對立的異性戀社會所承認存在,佔據的地盤往往被刻意箝制,或者安排在邊緣的地帶。從內緣的角度看女同性戀社群內的文化建構,從個人之角色認同、伴侶間的性愛模式、乃至社群內沿襲已久的「倫理道德」,其不可約論(ungeneralized)的多元面向,反映者女同性戀文化是個多重論述所建構的複合體。在本部份的討論中,我們將針對構成此多重論述的女女文化,討論此「文化」中符號學層面的意義,兼論異性戀文化機轉裡性別操演(gender performativity)的缺憾與迷思。

A. 非線性文化--「女同志語彙」

社會本身就是一個文化建制(institutionalized)下的產物。它不只是一個能規範與製造意義的「團體」,對附生在此團體裡的各個組織,也進行著收編與排外的工作。對女女文化而言,儘管她們在社會的出聲是薄弱與受打壓的,但其生態圈多少也可以尋得出(曾受)父權機制影響的脈絡。我們並非武斷的認為,女同性戀文化是個有異性戀模式的組織。但根據我們所做的田野調查與資料蒐集:時空不同(從60年代到當今)與此文化圈中思維模式的轉變,以及女女文化從被側目到受媒體、學術界關注,其抗拒「異性戀建制」的能力正在被培養,並且,其獨特的思考策略正使其「文化語言」多元化地發展。

為討論女同性戀此生態圈,圈內獨特的用語可助我們對女女伴侶間角色扮演有一「概括性」的認識。根據1984年出版,號稱是「台灣第一本女同性戀發展現況書」的《黑色蕾絲》,對女同性戀者的性別扮演如此定義:

 

Tom Boy」:女同性戀者中,據男子本色氣質者,簡稱「T」。

「婆」:女同性戀者中,不具陽剛氣質者。

Dyke」:Dyke這個字充滿陽剛氣息,但不限用於T身上,無論T、婆、不分者,除被正經八百的被喚做Lesbian,國內女同志還樂於被喚做Dyke

「同志」:同性戀者。原為革命用語,港人林奕華賦予一個新的時代意義。(35-6

姑且不論此書的定義是否有值得確鑿之處,或是相隔將近15年的今日重新審視定義的時代性,我們都可看出女同性戀圈自有其文化脈絡。「定義」的行為意義揭露了尋求認同,與彰顯其文化特質的動機。書寫成文不過將此一生態圈行之有年的文化現象做系統性的整理。在索緒爾的理論裡,定義的行為本身將意符與意旨,在女女文化機制下,做了武斷性(arbitariness)的連結。也就是說,「陽剛氣質」這個觀念/意旨,決定了婆與T的分野。在鄭美里的《女兒圈》一書中,作者敘述T、婆角色的溍渭分明,曾是女同性戀文化中具指標性的訴求:

 

90年代同志運動發展之前,......T婆角色建立起來的角色扮演和情慾交換、行為規範,是圈內的重要文化,......進入圈內的女同志通常會受到的第一關考驗便是確定角色是T是婆,原本角色傾向「不分」的女同志在T-bars就會感受到被歧視。(122

 

在此意識下,不僅女同性戀本身,圈外人對女同性戀和其文化,就有了某種刻板印象。下列的對話模式就常出現在圈中辨認是T與否的交談裡:

 

甲:「你看前面那兩個,應該是同志吧?!」

乙:「那還用說?那個T看起來『一臉T樣』,還有什麼好懷疑的?」(17

 

筆者一位自認「不分」的女同志友人小舫(化名),由於其削短髮、胸平,出入女同性戀酒吧就常被認作是T。這樣的刻板印像並不單祇可能發生在女同性戀文化圈中,一般人對女同性戀者同樣亦有如此印象:

 

一對女同性戀伴侶中必然是一個像男人,一個像女人。像男人的那個是所謂的「T」;像女人的那個則是所謂的「婆」。她們若是單身或單獨出現時,就只有那個在外貌、行為模式上像男人的女同志是可以被發現的,至於那個一切舉止打扮符合異性戀社會對女人形象要求的女同志,則是隱匿在人群中而不易辨識的。(18-9

 

索緒爾的符號學理論使我們認知女同性戀圈有其特有的文化策略,此文化策略,或者說是意識形態,反映在語言身上。意符與意旨如影隨形地的彼此「結合」,使女同性戀文化在某些程度上類似我們的穿衣哲學,一旦踰矩往往會被取笑。譬如說:晚禮服適合正式宴會場所;T恤適合出遊的場合;男生一般是不穿裙子的;塗指甲油的通常是女生。而默默建構女同性戀文化的機制,即所謂意識形態,在台灣女同性戀剛結集的60年代尤為明顯(於T-bar)。T和婆間的權力分配及角色模仿頗類似異性戀男尊女卑的關係。許多研究女同性戀文化的學者定義此關係是某種論述:「T的沙文主義」。由於這樣的論述下:

 

上一輩的部份女同性戀者會教導後生晚輩一些『分際』:T該怎麼做?婆該怎麼做?好比像:和婆出門T該付錢、T該穿束胸、該主動、該買男裝、上男廁......,婆該就被動、該聽T的話、順從T的意思、該做家事等。(21

 

當時「整個大環境完全沒有另類的性別角色和形象出現時,女同性戀伴侶對自己定位的出路便只得建構在異性戀的伴侶模式上」。(???20)從女同性戀伴侶的角色扮演上,我們可以看到異性戀論述是女同性戀者在當時建立自我論述的依據。傅柯(Foucault)便明白指出:「論述的主體(subject)不能獨厚地自存於論述之外。主體必然得屈服於論述之內。」(Hall, 55)受制於受異性戀沙文主義的影響,除了女同性戀者本身對自我角色做如此的劃分,異性戀旁觀者也認為女女相處的主體建構,「應」服膺於異性戀論述的規則:女同性戀伴侶必然如同異性戀者般有男女的角色扮演。在二元對立的異性戀教育體制下,戀愛、婚姻、家庭的組成只有男和女。劃分女同性戀伴侶中為T、婆,似乎在排擠女同性戀者生存空間的同時,意識上不由自主地收編與「合理化」女女伴侶。然而,T、婆此二分法傳達了90年代女同性戀者的真實面貌嗎?

描繪女同性戀者的面像並非易事。簡佳欣認為90年代台灣女同志文化在女性主義與同志運動的洗禮後,原有的T-婆關係已被解構、重構、甚至超越,而更多樣化。簡佳欣就把她田野調查的T分成11種:新好T、哈雷T、娘娘T、寶寶T等等;婆則有10種:苦婆、好婆、海婆、優婆等;不適用T-婆分法的還有中間偏婆、遇婆則T、不分偏T等等。(18-20)從符號學的角度觀察T婆二分法到簡氏的近三十種分法,我們可以看出意符與意旨間關係鬆動的可能,女同性戀者認同的主體位置,也從被規範到容許適性發展。甚至「陰陽同體論」此一論述也被認為「不分」的女同志提出來反制T婆文化的壓抑-「人本來就是剛柔並濟」。(鄭,136-790年代女同性戀者性別角色的選取,似乎不是遵循傅柯所謂「論述之外無主體;主體必建構在論述之下」的規則。女同性戀者主體的建制,用舊有的「男女之別」法則來演繹女同性戀伴侶明顯已嫌不足,而是揉雜了各種、甚或極端特質(如哈雷T、寶寶T)的某種組織體。究竟是傅柯的理論受到挑戰,亦是女同性戀文化正在衍生某種新的「論述」?下一章節討論女同性戀文化的身體/性政治,或許有助我們釐清這個問題。

 

B. 是誰該束胸?-從女同性戀者的性愛需求論性別認同

對於T而言,為建立T性特質(T-ness),著男裝與束胸是其把自己與婆、和異性戀女人劃分開來得方法。趙彥寧認為,「T與婆的個別身分(identity),也正式在此界限分明的情況下,被重新生產出來。」(53)在女同性戀文化圈裡,T之所以對婆有吸引力,「是T的身體重新建構出的男性特質。」(Bulter 123)為了能吸引婆的注意,扮裝成男性是策略之一。一位受訪的女同志自述道:

 

那個時候,我想追一個女孩子,但是同樣身為女人的我不知該如何使她注意到我,所以,當時所想到的唯一方法是去模仿男孩子,使自己跟一般女孩子不同,好吸引她的注意。(20-1

 

所謂「模仿男孩子」,就是一個建構男性特質的過程。在簡佳欣、趙彥寧所作田野調查的案例,及本組實地採訪的幾位女同性戀友人中發現,「男性特質」的建構並不只是在外表舉止上扮男裝/妝而已;異性戀社會男性的心理機制亦被模仿/實踐。「規範」裡男性和女性被期許的刻板模式(stereotype)被移轉到不分女同性戀者間的互動模式。我們推測,這個「移轉」使演出「男性特質」從外表層面轉變為控制意識的心理層面。T和T之間,婆和婆之間聚會反映出此「心理」機轉在女同性戀圈中,如何由外在模仿便成意識上的「規範」。一位T吧的工作者說,

 

我們最常的活動就是幾對T婆約在一起打麻將,T一桌,婆一桌,因為『男人』有男人的話要講,女人有女人的話要講......(鄭,145)

 

從此我們可看出,「男人」和女人在女同性戀圈,性別扮演的「規範」已然成為一個封閉性的意識。在此「意識下」,T有T的文化(話)、婆有婆的文化(話),一旦踰越,就沒有辦法彰顯T婆各自的獨特性。「分」的模式/觀念不僅僅只反映在公眾空間裡(如T-bar),伴侶間私祕空間的分享-性愛,同樣也移轉/模仿異性戀性行為的互動模式。對許多T、婆而言,良好的性過程取決於誰扮演插入和被插入、碰觸與被碰觸的角色。(通常,T會傾向在做愛時束胸、擔任取悅婆的插入者、及不讓婆觀看及碰觸自己的身體。)如果角色的扮演混淆,性行為中被除去性慾(de-eroticized)的窘況很可能發生。(趙,53)趙彥寧所做的的田野調查例證如下:

 

她(婆)看到我(T)的胸罩之後,就在那兒大呼小叫說:「好可愛喔!」我X!她講完之後我就沒法做了,......,那件事以後我們很快就分手了。

 

T的胸部讓我(婆)很困惑,......她的胸部比我大,我們第一次做愛的時候,我有感覺到她的胸部,當時我立刻就覺得很不舒服,甚至有點害怕,結果我們很快就分手了。(52-3

 

上述例證說明了女性性徵對T而言,不是應被婆注意的重點。如果婆將女性身體特質放置在這名「女人」身上(穿著可愛的胸罩,指涉胸部),或是感覺T的女性性徵超越自己(胸部比我大),在心理上就有受威脅的感覺(不舒服、害怕、我X)。這可以看出在女女文化中,T、婆的獨特性是不容踰越的。這個意識對強調「分」的女同性戀者而言,有著符號學上的重要性意義(significance)。也就是說,T和婆在心理及性愛上依循的「扮裝」法則(即口語中所謂「那人看起來一付T樣」、「T模T樣」等等),是被武斷的建構。對於想吸引婆注意的T而言,形構「男性特質」的意指於意符/肢體上,其過程是沒有經過辨證的。這個建構對傾向扮演T者來說,「這種模式(T)的女同性戀必較容易被『看見』,為了尋找同伴,她便成為許多同性戀者的選擇,作為便是的符碼。」(21

從符碼的形成和被選取,我們可看出「文化」含有至少兩種宰制意識走向的力量,其一是如前所述「積極的建制」(雖然過程是武斷的),其二是消極的認同和學習。許多女同性戀者一開始並沒有T婆的概念,而是「在進入圈內之後,依既有的T婆配對,主動歸位的選擇,或被動的學習、認定而來。」(鄭,135)然而,從文化研究的角度來看,T婆概念的學習和認同,如果被簡化成是一種僭取異性戀兩性關係的行為,則未必沒有主觀性謬議(intentional fallacy)之慮。因為反抗女性生理性別、有「愛女人」的意識、打扮陽剛,只能說其「較不會落入女性性別規範」,並不意味是抄襲男性角色。(鄭,134)即便有男性角色的影子,如同女同志理論家朱蒂絲 巴特勒(Judith Butler)所說,只是反映出我們慣常以異性戀作「正本」,同性戀為「副本」;性別角色的選取是經由強制性、不斷重複的模仿學習而來。(張,153

巴特勒的理論應證了一點,性別的構成既是模仿得來,模仿的依據未必完全是依照先驗的模子(precedented module)。依據個別品質及受社會機制不同程度的影響,二元化的性別劃分已經不適用於定義何謂男性、何謂女性。90年代末期台灣女同性戀的圈子格外凸顯出性別此一概念,對認同女同志身分者來說,性別已經是個被模糊化的辭彙。真正在心理上和性愛上被實踐的,有朝向互依而非T婆二元扮演、中性而非兩性模擬的傾向:

 

我和我的伴並沒有所謂T婆的分別,我們幾乎一起坐所有的事,沒有什麼事是特別需要分清「責任歸屬」的,我們也不用「老公、老婆」之類的稱呼來較對方,我們覺得彼此是相同的個體,朋友們也說我們兩個越來越像!

 

我並不喜歡說我是T或我是婆,我就是我,不需要被貼上標籤,我希望自己是個中性人,甚至是無性別的人,同樣的,我希望我的伴侶也是如此。(25

 

在性行為方面,伴侶間愉悅和被愉悅的角色,也不再受刻板模式所宰制,究竟誰該愉悅和如何愉悅,已經傾向交由兩人私密的互動而非一定得向外(文化)習得而來。根據一份BBS站女同性戀性板
LesbianSex Board顯示,開放及尊重個別差異已經蔚為潮流,T吧裡T婆分野似乎不再是女女文化裡具影響性的主流:

 

「在做愛時,TP的互動為何呢?有些T喜歡別人碰,有些則不然。你的看法為何呢?」

「若不喜歡被碰就不要勉強,像我有個朋友就是.....不喜歡老婆碰;另一個是老婆不碰她!哈......

「兩個人在一起,不就是以碰來碰去為最大的快樂享受嗎?」

「T被老婆X入,也是很美好的呀!......我希望跟老婆愛愛的時候,是兩人互相取悅對方,而不是誰要取悅誰......

「當我老公(T)被X入的時候,......以女性性姿勢享受性愛時,她就變成一個道道地地的女人了,她不喜歡我看見她這個樣子。」

「T和P都可能不喜歡(被X入),我的小小建議就是,那就不要進去嘛!嘻嘻!在外面也很好玩呀!」(假面的舞會BBS站,19971-10月﹔見BBS 討論

 

女同性戀文化現象的轉變反映了符號學意符與意指關係從建構到鬆動,一連串可能的面像,也幫助我們檢視了異性戀文化機轉是曾如何暗地裡操控女女伴侶間的「主從關係」,以及女同性戀另起文化爐灶的可能。傅柯所謂「論述的主體不能獨厚地自存於論述之外。主體必然得屈服於論述之內」的理論並非真的受到挑戰,而是中性,或是超越兩性的第三性,將是另一個新的論述方向。

 

 

Works Cited
Bulter Judith. Gender Trouble: Feminism and the Subversion of Identity. New York: Routledge, 1990.

Hall, Stuart ed. “The Work of Representation.” Represent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s and Signifying Practices. London: Saga, 1997.

Saussure, F. de. Course in General Lingistics. London: Peter Owen, 1960.

台大女同性戀研究社。 《我們都是女同性戀》 台北: 碩人出版社, 1995

汪成華。 <同性一家親> 《黑色蕾絲》 台北: 號角出版社,1984

張小虹。 <女同志理論> 《慾望新地圖》。 台北: 聯合文學出版社, 1995

趙彥寧。 <性、性意識及身體建構:形塑台灣女同性戀的身體美學>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舉辦之第一屆「性教育、性學、性別研究暨同性戀研究」學術研討會。 台北, 19962 2930日。

簡佳欣。 <九○年代台灣女同志的性別抗爭文化:T婆角色的解構重構與超越> 女性學學會與東吳大學社會系合辦之「性批判研討會」。 台北, 19961214日。

鄭美里。 <性意識與性別認同> 《女兒圈-台灣女同志的性別、家庭與圈內生活》 台北: 女書文化,1997

 BBS 討論
      1. 遇到不喜歡被x入的p
      2. 是不是T都不太讓老婆X入?
      3. 兩個人開心就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