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modern Space, Postcolonial Resistance, '99 -- Postmodernism -- Literary Criticism -- IACD

 

「都市設計的台北經驗」綱要
林欽榮.  《都市設計在台灣》  台北:創興﹐1995:55-112.

一、台北市的都市脈絡
二、都市設計
三、台北市都市設計
四、台北市都市設計實例
五、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運作案例
Judy Peng
一、台北市的都市脈絡: (一)台北市為台灣政經中心、臨時首都、重要的貿易出口及經濟轉運城市;1884-1994(110年)依水域而生;高人口密度超載
(二)近代都市計畫工作
    1. 始於:日據時代「市區改正計畫」(1899年)戰時首都的城市形式(光復後至40年代)
    2. 院轄市的城市建設與管理(50-60年代):防空疏散政策/無控制郊區建設
    3. 密集開發與公共工程建設之開展(70年代):各項公共工程同步密集投資,提高生活環境品質政策;引介「都市設計」觀念做法之介紹與運用
    4. 市民意識崛起與城市公共空間改革(80年代起):提升都市國際形象政策
二、都市設計:
  1. 都市設計是行動,也是街頭公共活動。
  2. 針對整體都市環境最關鍵影響的一定地區、或一定規模以上建築開發、或都市重大公共工程,行使都市設計審議要求,並以「都市設計審議制度」的法制程序介入開發過程的監控,以保障都市公共空間環境形式與提升品質,落實都市設計規劃。
三、台北市都市設計: (一)以前由建築層面的管理工作促成,只針對個別建築案件,未跨出建築線的限制;狹隘而片面,無整體規劃,不合實際發展需要

(二)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發展:

    1. 自信義計畫副都心都市計畫開始
    2. 77年: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成立
    3. 79年:擴及全台北市
    4. 82年:研定「台北市全市性都市設計綱要計畫」
    5. 82年11月2日:「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修正案」公告實施,將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得到地方法令認可
    6. 目前:擬將「都市設計審議作業」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審議作業」同步合併
(三)衝擊:建築師的環境價值觀與設計創意理想V.S.業主和地主的開發權益V.S.都市設計審議間;建築師成為公共環境利益與私有開發利益間之折衝對象

(四)成效與功能:

    1. 公開審議方式彌補法令之不足,嘗試平衡公共環境利益與私有開發利益,爭取更具環境開發效益的彈性管理機制
    2. 從公共環境利益的期望介入個別環境決策,在建築許可程序前提供較有彈性的解釋獎勵許可
    3. 提供建築環境品質,整體環境塑造,地區環境總體形式的基調,讓公共性空間與建築物較具秩序性與系統性的組合關係
    4. 塑造許多精彩的建築環境個案,豐富地區環境特色
四、台北市都市設計實例: (一)肇始-信義副都心計畫與開發:

移轉都市開發壓力,再塑新都心與象徵意義

(二)都市設計與都市計畫結合-基隆河士林段新生地都市設計規劃開發

擴大為全市性都市設計審議制度,促進土地利用效益,改善落後地區,均衡北區發展

(三)都市再開發-西門、萬華舊市中心區再發展計畫

結合媒體民意,透過空間規劃與開發過程,達成社會性目標

(四)街區組織動員-西門徒步區規劃與再改造計畫

從軟體建設策略著手,由街區自發性組織參與都市公共空間經營

(五)都市景觀設計-廣告招牌美化之工作計畫

整頓視覺景觀,還原都市街區景觀風貌與都市空間文化符號象徵格調

五、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運作案例:
  1. 中國信託大樓:建築物高度限制突破協商
  2. 松山新村國宅社區:首度利用容積移轉的特殊許可
  3. 馬偕醫院台北醫療行政大樓增建:地標性建築規劃協商-塑造都市節點廣場空間、凸顯建築地標意象、改善基地周遭人行空間環境
六、結論:
  1. 軟硬體建設策略並進,建立都市公共環境自治體制,提供「永續性」運作;
  2. 配合媒體宣導、配合整體性環境改善計畫

  3. 應成為都市公共行政決策必須性過程,公共工程施政計畫為管制主題。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