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系課程計劃:
校訂必修課程三十六學分,系必修七十八學分,畢業學分為一百二十八學分。
系必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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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訓練課程 |
基礎語言文學文化課程 |
進階課程 |
系選修學分
4 學分 (進階國文) |
本系課程三大重心乃為實踐本系教育目標所設計-
本系以英語授課之方式及高比率學有專精的外籍教授、於英語文領域深造之優秀本籍教授帶領學生直接且深入探討英語文及西方文化。(參見師資)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必修課程 32 |
院定必修課程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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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及文化涵養課程
12 國文 4 外國語文(不含英文) 4 歷史與文化 4 (參見「注意事項」一) |
全人教育基礎課程
8 大學入門 2 人生哲學 4 專業倫理學 2 |
英語聽講實習 4 |
軍訓/護理、體育課程
0 軍訓/護理(大一) 0 體育(大一至大三必修)0 |
通識教育課程
12 人文與藝術領域 4 (參見「注意事項」二) 自然與科技領域 4 社會科學領域 4 |
注意事項:
一、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歷史與文化」選課相關規定及說明
(公告日期:九十年一月五日)(一)依據:
- 八十九年十二月卅日,輔仁大學全人教育課程中心(八九)輔全字第○九七號函
- 九十年一月四日,輔仁大學英文系主任指示
(二)說明:
-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開設之「歷史與文化」為大一學生「必修」課程,非「通識」課程。
- 八十八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屬於舊制生,若需重補修歷史課,可依據下列二種方式辦理:
- 修讀他系開設與舊制相同名稱之歷史課;
- 修讀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開設之「歷史與文化」課程。
- 辦理上述重補修之舊制生,請依據全人教育課程中心公告之時程與辦法辦理。
- 全人教育課程中心開設之「歷史與文化」課程不可認定為「選修」課程,亦即不計入畢業學分。
二、本系認定所屬的人文與藝術領域,不排除自我領域,排除「電腦應用」課程(因與系上必修科目名稱
相同),每一領域四學分,總學分數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