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 為紀念黎白修女對學生之愛心與照顧,以及在語言、文學、藝術之啟發,特成立本紀念獎學金。(下載瀏覽黎白修女生平簡介) | ||||||||||
二、發起人: |
戴饒孝柞女士(Ms. Gertrude Loe T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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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捐款金額: |
美金一萬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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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者: |
英文系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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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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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額/名額: |
以獎學金每年孳息而定/一至二名(須視英文系獎學金孳息多寡而決定是否辦理)。 94學年度-1名,5,000元 | ||||||||||
七、申請文件: |
以下資料於審查結果公佈後由本系通知申請人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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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日期: | 94學年度-94年10月31日(一)下午4:00前請備齊相關資料送英文系辦公室 (外語學院三樓LA303),逾期不候。 | ||||||||||
九、審查要點: | 由本系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篩選順序為新竹曙光中學畢業校友優先,次為天主教徒,再次為經濟需求狀況。 | ||||||||||
十、獲獎名單: | 無人申請 |